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,而CFRA代表加州家庭权利法。这两个法案都为工人提供了休假福利,以便他们在不失去工作福利的情况下履行家庭责任。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。

FMLA是一项联邦法案,于1993年通过,适用于整个美国。CFRA虽然比FMLA早通过,但只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。

这两个法案所涵盖的雇员和雇主的资格标准大致相同,但是,FMLA涵盖 “公共机构、私立中小学”,而不考虑雇员人数。另一方面,CFRA将 “任何州、县或州和城市的政治/民事分支 “作为受保护的雇员,无论雇员人数多少。FMLA适用于自己、配偶、子女和父母,而CFRA也包括家庭伴侣和家庭伴侣的子女。

FMLA和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,FMLA在其提供的12周假期中包括与怀孕有关的残疾假。CFRA则将任何此类假期排除在其福利之外。它确实保证在孩子出生后有12周的假期,而不考虑任何残疾。

FMLA和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,FMLA要求雇主维持提供给雇员的团体健康福利。而CFRA则要求雇主维持向雇员提供的所有团体福利。

FMLA和CFRA的区别

  1.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休假法,CFRA代表加州家庭权利法。
  2. FMLA是适用于整个美国的联邦法案,而CFRA只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。
  3. CFRA涵盖家庭伴侣和他的孩子,而FMLA不包括。
  4. FMLA将与怀孕有关的残疾假包括在12周的假期内,而CFRA则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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