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和谈判是解决双方争议的两种形式。这两种形式的争议解决是适当的争议解决(也称为ADR)措施的一部分,用于替代法院诉讼或诉讼。法院积压的案件和漫长的诉讼程序导致了这些形式的纠纷解决。

仲裁和谈判的优点是,与法庭诉讼相比,它们成本更低,耗时更久。此外,诉讼程序和文件是私人和保密的。仲裁和谈判所作的决定只对有关各方保密。

仲裁与谈判的形式和性质各不相同。在仲裁中,双方均指定第三方仲裁员。仲裁员的数量通常是1或3个奇数,以防止捆绑裁决。

仲裁员通常由当事人,现有的仲裁员或外部一方如法院任命。

仲裁员的工作是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,并对争议的所有条款作出决定。裁决通常以“裁决”的形式公布,这是一份给出并解释裁决的文件。裁决与法院判决一样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仲裁是根据州和联邦法律进行的,这就是为什么裁决具有约束力和合法性。裁决或裁决通常不向法院上诉。

仲裁员的费用通常包括在裁决书中,除非双方已经就费用进行了谈判。

谈判,顾名思义,涉及双方和一个调解人。调解人允许双方谈论和协商他们的争议。调解人记录整个过程,包括双方的立场、协议和讨论。

谈判的结果是一份协议备忘录。本协议规定了争议、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各方争议的结论。

谈判各方通常分摊谈判费用。

与仲裁不同,谈判中的决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谈判和仲裁的区别

  • 仲裁和谈判都是适当的争议解决(ADR)的两种形式,是法院诉讼的替代程序。这两种方法都是私密的、快速的、成本较低的,并确保了保密性。其他形式的ADR是调解和调解。
  • 谈判和仲裁在功能和参与过程的人员上有所不同。在仲裁中,由双方指定一名仲裁员,由调解人监督谈判。
  • 在仲裁中,仲裁员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争议的结果。该决议被称为裁决,是终局的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与此同时,调解人允许双方就争议进行交谈,并帮助达成解决方案。否决的结果被称为协议备忘录。这份文件不像裁决那样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  • 调解人和仲裁人通常都是第三方。仲裁人完全直接地决定争议的结果,而调解人则让双方达成自己的协议。综上所述,facilitator是过程中的非直接方。
  • 仲裁费用可以根据情况由仲裁员决定,也可以由争议双方决定。与此同时,谈判者的费用通常由双方分摊。
  • (仲裁中的)裁决不能向法院上诉。法院可以质疑或推翻因谈判而达成的协议备忘录。
  • 仲裁员通常是律师或与法律有关的人,而调解人可能没有法律背景。

谈判和仲裁的区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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